中新河南网驻马店9月16日(通讯员:张炳灿)金秋启新程,法治护青春。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法治第一粒扣子”,提升学生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能力,9月16日,我校 2026 年秋季学期 “法治第一课” 专题教育活动在学术报告厅顺利开展。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庄高中法治副校长郭俊,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燕如走进校园,为全体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本次活动由校党委书记武纲举主持。

郭俊检察长以《以法为器,笃行致远》为题授课,结合热播剧集《重器》、电影《第二十条》,围绕 “疑罪从无”“正当防卫”,解读我国法治建设发展历程,并科普检察院守护未成年人、开展校园普法的工作职责。

讲到动情处,郭检察长分享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今年,我的孩子也刚刚参加完高考,和在座的各位同学一样,走过埋头苦读、压力满满的高中时光,也有过迷茫,考前两个月想过辍学,但最终考入北京交通大学。作为一名父亲,同时也是一名检察官,我深深懂得:对我们高中生而言,高考拼的不只是分数,更拼品行、拼底线、拼人生的行稳致远。"希望同学们埋头苦读的同时,绷紧法治这根弦,守住人生底线。
针对高中阶段学生心智特点,郭检察长送给同学们三颗法治种子:敬畏之心,知法不逾矩;理智之心,遇事不冲动;守护之心,懂法会自保。
刘燕如主任以现场举手、情景问答的互动形式开展宣讲。围绕“疑罪从无”,通过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讲解证据裁判的法治理念,建议同学们通过观看《重器》了解我国法治进程。

谈及正当防卫,她结合昆山龙哥反杀案向同学们设问辨析:并非对方先动手就可以随意还手。不法侵害结束后的报复、防卫手段超限,均要承担法律责任。遇到校园欺凌,优先躲避、呼救,向老师家长求助才是最优选择。
在校园欺凌情景判断互动中,同学们现场辨别语言暴力:起侮辱绰号、转发丑照恶意嘲讽都属于欺凌,善意批评与语言暴力的本质区别在于“对事”还是“对人”。结合王晶晶网络欺凌悲剧警示大家,语言伤害同样杀伤力巨大。面对欺凌,拒绝做施暴者、不做冷漠旁观者,不围观起哄、不转发扩散,必要时报告老师。

宣讲延伸至“总体国家安全观”,抛出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国家安全并不遥远。她提醒同学们避开三大误区:
1. 校园矛盾切勿随意剪辑上网,避免被境外势力利用炒作;2. 私自翻墙属于违法行为,外网充斥各类陷阱,切勿因猎奇误入歧途;3. 军事管控区域禁止拍照上传网络,随手拍摄可能泄露军事秘密。
最后明确三条青春法治底线:不亵渎历史、诋毁英雄;牢记12-14-16周岁刑事责任年龄节点;网上网下恪守自律,理性发言。
法律不是冰冷条文,而是守护青春的铠甲。此次法治第一课为全体同学敲响警钟。学校希望全体杨高学子:主动学法,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筑牢法治根基;心存敬畏,远离校园欺凌、网络谣言,知敬畏、守底线;善于用法,遇事冷静,受到侵害敢于依法维权;知行合一,把法治意识落实到一言一行,崇德向善,严于律己。
愿杨高学子心中有法、肩上有责,在法治阳光下逐梦成长!
编辑:陈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