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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允许基层开具最长12周用药长处方
2026-03-18 17:04:11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建

中新河南网驻马店3月18日转发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通过医保支付、价格管理、药品保障等政策创新,构建起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完整政策体系。

新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要优化医保基金区域总额管理,合理体现对基层的支持;拓展基层机构定点覆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救助定点在乡镇(街道)层面至少覆盖1家基层机构。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苗艳青:紧密型医共体的总额付费政策的优化、门诊慢病按人头支付的探索成为这份文件中最具突破性的创新举措。促进医保支付与慢病健康管理的深度联动,从制度上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做好慢病随访、用药指导、健康监测等服务。

《指导意见》还在药品供应保障等方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赋能,明确将“健全县乡村用药衔接联动机制,适度放宽乡村两级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通过集采政策扩面实现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慢病健康管理的“主阵地”。

苗艳青:逐步实现省内统一基层长期处方规范管理等配套政策,允许我们基层为慢病的患者开具最长12周的用药长期处方,让基层的医生能够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推动形成管好健康、节约基金,提升能力、患者受益的良性循环。
来源:央广网

编辑:陈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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