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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优化营商环境 做“店小二”式服务
2021-03-15 18:18:48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留伟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晓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企业服务日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晓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筑牢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3月11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开展“进企业、送法规、促发展”现场宣传活动,深入企业现场宣讲《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讲活动形式灵活,成效突出,解决了企业疑问,提高了企业认识,增进了企业依法治污自主治污的能力和水平,获得企业负责人及员工的赞誉。
 
  创新形式打造生态环境的“店小二”式服务
 
  2020年,郑州市空气质量取得历史性突破,PM10同比下降14.3%,PM2.5同比下降12.1%;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30天,同比增加53天;重污染天同比减少15天;年度空气质量排名在全国168城市稳定退出后20,取得历史上的最好成绩。
 
  2021年2月28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
 
  会上,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晓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保持清醒头脑,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三个新”的丰富内涵和战略考量,牢固树立良好生态环境就是最大营商环境的理念,激发优化营商环境的内生动力,大抓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关键之举,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扎实工作、全力冲刺,全面筑牢郑州国家中心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贯彻落实省厅企业服务日及王春晓局长讲话要求,要创新活动载体,不能流于形式”,对于此次企业现场宣讲活动,中牟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衡文学说。他表示,将企业服务日活动搬到企业,就是切实把企业当成亲人,第一时间帮助企业疏堵点、缓痛点、解难点,打造生态环境的“店小二”式服务,有效的帮助企业树发展信心、夯绿色底色、提发展速度。
 
  活动现场,中牟分局工作人员为企业负责人发放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致排污单位的公开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郑州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办法》等条例章程,并重点就《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进行了现场咨询和讨论。
 
  针对企业疑问,中牟县生态环境局信访法制科科长马玲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过程及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承担的法律责任;环境影响评价科副科长任毅解读了《条例》主要内容、申领办法及注意事项;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付建华讲解了环保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企业管理等执法监管工作内容。
 
  在宣讲过程中,工作人员播放了环保知识宣传片,并向企业员工发放了环保知识宣传手册,同时还穿插了环保知识竟答环节,准备了环保小礼品,鼓励参会人员积极参与。同时,参加活动的宣传志愿者们分成5个小组分别到企业发放《条例》,营造学习《条例》良好的氛围。
 
  “这次宣讲很及时,进一步促进了我们对《条例》的理解,提高了我们的环保管理能力和自主治污的栋力,更深化了我们对当前环境形势和环保问题的认识”,在宣讲活动现场,河南北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宣讲活动结束后,华英包装有限公司、佳运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参与活动的20余家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宣讲活动形式灵活,成效显著,让他们受益良多,在今后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将更自觉履行好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切实为中牟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据介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由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作出详细规定。该条例对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具有重要作用,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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