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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小院化纠纷
2022-09-03 09:44:4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田丝
  中新河南网驻马店9月3日电(王树恒)“百善孝为先”,孝敬、赡养老人自古以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位儿女应尽的义务。然而,生活中总有个例。近日,正阳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涉老年人赡养费纠纷案件。
  今年74岁高龄的杨某,生有二子二女,有一子已故。自2000年起,杨某一直独自生活,杨某的儿子对其不赡养,也未支付任何赡养费。现老人因年事已高,没有收入,且患有多种疾病,每月医药费加上生活开销难以为继,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子给付赡养费。

  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8月17日,法官驱车10多公里来到老人家中,并与原、被告耐心谈话沟通,详细了解两人之间的生活现状,并说理释法,积极劝导,原、被告对赡养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本案圆满调解结案。杨某激动地多次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连连说,这么热的天,到我家管我的事,太感谢了。
  正阳法院弘扬枫桥经验,冒着炎热酷暑上门办案,用心解决老人的赡养纠纷,充分发挥其司法职能和诉前调解的生命力,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及时快捷化解社会矛盾,让简案不跑“马拉松”,高速进入“快车道”,充分发挥团队集体协作优势,实现“简案快审”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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