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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司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2022-03-10 08:42:39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田丝
  中新河南网驻马店3月10日电(王树恒)百姓利益无小事,食药安全大于天。一直以来,正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保护民生利益,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药瓶子”安全。今年以来,已受理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3件,审执结3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万元。
  建立“绿色通道”,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引导当事人选择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和当事人开展诉讼程序指导。对于争议不大的维权案件,充分行使释明权,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就地化解矛盾;针对消费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了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对所有涉消费者权益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一律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尽可能减轻当事人诉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用,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
  强化普法宣传,提升理性维权意识。以“法院开放日”为契机,以送法“七进”活动为平台,采取旁听庭审、进农村、社区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疑问、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法律知识,提醒群众在消费过程中遇到问题或纠纷时,应当采取正确的方式和解决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维权观,做到文明消费、理性维权。通过院长邮箱、外网留言回复专栏、立案信访窗口等民意沟通渠道,及时了解消费维权纠纷的热点和疑难问题,收集消费者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在线解答有关消费维权问题,方便消费者随时联系、咨询,扩大宣传覆盖面。目前,该院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次,收集问题13条,解答咨询26条。
  加强多方联动,提高纠纷调处质效。针对消费者维权涉及的三包、维修、中介等方面问题,加强与工商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开展行政调解、消协调解、人民调解等,加大消费维权纠纷的调解力度。对消费者协会需要法院提供法律帮助或指导的,及时派员参与,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建立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共同参与的消费纠纷巡回审判机制,发挥典型案例对周边商户和消费者的示范指引作用。探索建立委托消费者协会先行调解或邀请消费者协会联合调解机制、增设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室等,商谈形成消费法庭工作新机制,促进消费纠纷诉外化解。
  加大调研力度,建立维权长效机制。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投诉和举报的情况综合分析,向商家、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促使其树立诚信意识、质量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消费者权益案件。对消费维权纠纷法律适用难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使维权纠纷平息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对办理消费维权纠纷中反映出的带有普遍性、且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利用典型案例发布、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消费风险警示。今年来,已开展消费者权益类调研2次,提出司法建议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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