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正阳法院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打通“最后一公里”
2022-03-01 10:39:45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田丝
中新河南网驻马店3月1日电(王树恒)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红色党建引领绿色发展,探索具有独具特色的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路径,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让法治之花如“映山红”般在正阳徐徐绽放。
织密红色网,横向联动构筑坚强战斗堡垒。积极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互联共建聚合力。联系乡镇党委政府,定期走访镇党委书记、列席政法委员工作会、开展“法庭村居结对互助”活动,通过“五个一”即共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完善一套好制度,共同研判基层稳定形势,联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两委”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互联互动促提升。将红色课堂移至田间地头,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助力绿色发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带领支部干警走进农村等红色地标开展参观见学活动,听村支书讲党课、话发展,学习基层干事热情和奉献精神,厚植为民服务情怀,增强干警认同感、使命感,激励他们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扎根一线、服务群众。探索“沉浸式”党建教学新模式,安排优秀法官助理到属地镇政府跟班学习,在实景、实情、实事中,真正了解基层,增加社会阅历,提高综合素质能力。
系好红纽带,精准把脉促进乡村社会治理。以党建为纽带,将单一案件办理转向源头预防,变被动单打独斗为主动 上门服务。着力用好“一个平台”。打造集党群联络、纠纷调处、普法宣传于一体、覆盖乡镇的党群司法服务站,依照“基层点单、支部接单、党员办单”的工作模式,广泛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司法需求,主动为乡镇干部和基层两委班子集中授课、按需上门指导。开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民法治夜校”,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例,提炼出易记易用的法律要点,通过上大课、唠家常的方式为农民答疑解惑。重点抓好“两项品牌”。立足辖区绿色转型发展中的司法需求和社会治理难点,制发《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对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建议》《民宿产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等,每月对涉诉情况、重要政策和业态发展情况、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靠前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矛盾调处、基层重点工程推进提供全方位的规范性指导和法律应对方法,妥善化解了大量涉基层组织和经济组织案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激活红细胞,推进自治法治德治高度融合。坚持关口前移、资源下沉,推促乡村文明焕发新气象。实行“定点联村”机制,驻村法官经常性入村走访,开展订制式精准普法。在乡镇设立诉前调解办公室,搭建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三大对接平台,通过立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的就地、源头和多元化解。开展巡回法官办案,近两年巡回办案百余次,累计行程3万多里,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吸纳乡贤有益力量。邀请农村“五老”即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担当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诉讼调解员、法治宣传员,成立“百姓情理庭”,通过先进“身边人”的典型示范,推动乡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融情于法春风化雨。高度重视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主观感受,在审理涉赡养、彩礼等纠纷时充分运用民间习俗、家风家训,把朴素正义观引入司法裁判中,使司法结果更加接近大众情感,符合一般公众的认知需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上述措施的采取,推动了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支部先后获评市政法系统“五好党支部”“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服务基层治理成效明显。民事诉讼数量显著下降,司法为民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得到提升。
织密红色网,横向联动构筑坚强战斗堡垒。积极推动“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互联共建聚合力。联系乡镇党委政府,定期走访镇党委书记、列席政法委员工作会、开展“法庭村居结对互助”活动,通过“五个一”即共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完善一套好制度,共同研判基层稳定形势,联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增强“两委”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互联互动促提升。将红色课堂移至田间地头,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助力绿色发展”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带领支部干警走进农村等红色地标开展参观见学活动,听村支书讲党课、话发展,学习基层干事热情和奉献精神,厚植为民服务情怀,增强干警认同感、使命感,激励他们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扎根一线、服务群众。探索“沉浸式”党建教学新模式,安排优秀法官助理到属地镇政府跟班学习,在实景、实情、实事中,真正了解基层,增加社会阅历,提高综合素质能力。
系好红纽带,精准把脉促进乡村社会治理。以党建为纽带,将单一案件办理转向源头预防,变被动单打独斗为主动 上门服务。着力用好“一个平台”。打造集党群联络、纠纷调处、普法宣传于一体、覆盖乡镇的党群司法服务站,依照“基层点单、支部接单、党员办单”的工作模式,广泛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司法需求,主动为乡镇干部和基层两委班子集中授课、按需上门指导。开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民法治夜校”,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例,提炼出易记易用的法律要点,通过上大课、唠家常的方式为农民答疑解惑。重点抓好“两项品牌”。立足辖区绿色转型发展中的司法需求和社会治理难点,制发《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对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的建议》《民宿产业法律风险防控指南》等,每月对涉诉情况、重要政策和业态发展情况、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靠前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矛盾调处、基层重点工程推进提供全方位的规范性指导和法律应对方法,妥善化解了大量涉基层组织和经济组织案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激活红细胞,推进自治法治德治高度融合。坚持关口前移、资源下沉,推促乡村文明焕发新气象。实行“定点联村”机制,驻村法官经常性入村走访,开展订制式精准普法。在乡镇设立诉前调解办公室,搭建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三大对接平台,通过立案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推动矛盾纠纷的就地、源头和多元化解。开展巡回法官办案,近两年巡回办案百余次,累计行程3万多里,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吸纳乡贤有益力量。邀请农村“五老”即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担当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诉讼调解员、法治宣传员,成立“百姓情理庭”,通过先进“身边人”的典型示范,推动乡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融情于法春风化雨。高度重视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主观感受,在审理涉赡养、彩礼等纠纷时充分运用民间习俗、家风家训,把朴素正义观引入司法裁判中,使司法结果更加接近大众情感,符合一般公众的认知需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上述措施的采取,推动了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支部先后获评市政法系统“五好党支部”“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服务基层治理成效明显。民事诉讼数量显著下降,司法为民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素质能力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