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拖延交房违约金 阐理释法促履行
2021-09-18 21:03:05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王鹏
中新河南网9月18日电:申请人依法索要拖延交房三年之久的违约金,通过执行干警阐理释法促被执行人支付违约金。近日,河南省兰考县法院执结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6年,王某留购买兰考某城市花园小区住宅房屋一套,并与兰考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单价、总价、交房时间及逾期交付责任等内容。王某留本该在2017年10月底交付房屋,实际直到2021年4月8日,王某留才收到了物业管理中心的验房电话。违约交房时间已达三年之久,王某留多次与置业有限公司协商违约金一事,却未达成一致。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留将某置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兰考法院。经审理,考虑政府的环保停工禁令不可抗力因素,法官判令被告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王某留逾期交房违约金29262.58元。判决生效后,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王某留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置业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账户进行查询,发现其银行账户内只有两万五千余元,随即将银行卡余额进行冻结并划拨,但还有3700元执行款未有着落。执行干警多次找到兰考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但其负责人却回复郑州的总公司对我们有绝对的领导、话语权,建议与郑州总公司协商处理。为快速高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驱车前往郑州,找到郑州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这样对公司的业务往来、声誉、贷款等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听了执行干警的阐理释法,郑州置业有限公负责人立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将剩余执行款3700元汇至法院指定账户,申请人如愿拿到违约金。到此,该案被执结。(陈莉)
2016年,王某留购买兰考某城市花园小区住宅房屋一套,并与兰考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单价、总价、交房时间及逾期交付责任等内容。王某留本该在2017年10月底交付房屋,实际直到2021年4月8日,王某留才收到了物业管理中心的验房电话。违约交房时间已达三年之久,王某留多次与置业有限公司协商违约金一事,却未达成一致。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留将某置业有限公司起诉至兰考法院。经审理,考虑政府的环保停工禁令不可抗力因素,法官判令被告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王某留逾期交房违约金29262.58元。判决生效后,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王某留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置业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账户进行查询,发现其银行账户内只有两万五千余元,随即将银行卡余额进行冻结并划拨,但还有3700元执行款未有着落。执行干警多次找到兰考某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但其负责人却回复郑州的总公司对我们有绝对的领导、话语权,建议与郑州总公司协商处理。为快速高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驱车前往郑州,找到郑州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这样对公司的业务往来、声誉、贷款等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听了执行干警的阐理释法,郑州置业有限公负责人立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将剩余执行款3700元汇至法院指定账户,申请人如愿拿到违约金。到此,该案被执结。(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