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检察院文检鉴定为办案助力
2024-08-27 17:50:16 来源:中新资讯网 责任编辑:邱迎
中新资讯网8月27日电(郭冬冬)一男子模仿兄弟的字迹伪造借款合同,骗取某银行某支行的信任后贷款人民币55万元。承办案件的桐柏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委托技术部门通过技术手段发现借款合同中签名笔迹与本人笔迹不是同一人笔迹。根据鉴定结果,该院决定提起民事抗诉,技术部门出具的笔迹鉴定作为抗诉的主要证据基础为案件的公正判决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有效维护了当事人任某的合法权益,使这起涉案金额达55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真相大白,彰显了检察机关“检护民生”的为民情怀。
去年,任某不服法院民事判决,向桐柏县检察院申请抗诉并申请对借款合同中的签名笔迹与被告人本人签名是否一致进行鉴定。接到申请后,桐柏县检察院相关部门立即对全案进行了系统审查,主办检察官会同技术人员不辞劳苦,行程三千余公里,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小区,对当事人任某进行了询问,在询问过程中,任某开始拒绝接受询问,后该院技术部门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细致耐心,使当事人了解到要想使案件真相大白,当事人的字迹比对鉴定对案件事实起到关键支撑作用。技术人员随同任某完成了对当事人笔迹样本的全方位提取,制作了提取样本,并对全案进行了梳理。
该院技术部门及时把上述案情对市院技术部门领导做了汇报,经领导审批,抽调桐柏、淅川等县院精兵强将,展开对任某日常笔迹与合同签名笔迹的比对鉴定工作。通过对5份检材和6份当事人样本笔迹的综合比对分析,经综合评判,检材即合同中签名笔迹与被告人任某本人笔迹不是同一人笔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