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调判结合促履行案结事了保民生
2024-04-12 17:03:54 来源:中新资讯网 责任编辑:邱迎
中新资讯网4月12日电 4月9日,当事人马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上蔡县人民法院芦岗法庭庭长任秋莲手里,为芦岗法庭工作人员耐心化解纠纷、致力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态度点赞。

马某于2021年3月就朱某位于上蔡县的房屋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马某入场开工,朱某依照约定支付了部分装修费用。后马某未依照约定时间完成施工,为补偿逾期,马某与朱某协商一致变更了部分合同内容。后双方对剩余装修款项2.3万元以及尾活处理未能协商一致,马某将朱某诉至上蔡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余款。被告接到通知后,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原告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并支付赔偿,同时原告又增加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诉请请求。
案件受理后,针对本案涉案金额不大,但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的特点,承办法官及时与原、被告联系,沟通案情并进行调解,因争议较大,双方第一次面对面调解并未成功。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结合本案被告提起反诉、原告增加诉求的情况给当事人预留充足的时间用以举证、质证。
经过庭审,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但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使案件事实逐渐清晰明朗,双方争议内容逐渐减少,对立情绪消了大半。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庭审后及时作出判决。承办法官用10页的判决书围绕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与双方当事人共情。判决下发后,被告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不会上诉,并愿意履行案款。原告在领取案款的时候给芦岗法庭送上了感谢的锦旗。
一面锦旗不仅能表达当事人的谢意,更饱含着当事人对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的肯定与认可。芦岗法庭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持“小案”不小办,抓实抓细释法说理工作,依法裁判解“法结”,释法说理解“心结”,真心实意地为老百姓化解矛盾,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