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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自写诉状“告错” 修武法官案外调解获称赞
2022-08-31 08:38:03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辛帅

中新河南网8月31日电(记者 高新科 通讯员 张玉强)近日,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一60岁老人薛某为节省钱,自写诉状将保险公司支公司告到了修武法院。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告的保险公司支公司并没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因此,薛某的写的诉状在前期不仅浪费了时间,还赔进了诉讼费。得知这一消息后,薛某一下子不知如何是好。“别担心,让我们来跟你们调调看。”修武法院法官这样安慰薛某。最终,在民事审判庭的努力下,案件得到了调解,老人最终露出了笑脸。

8月25日,修武法院审理了一起医疗保险案,原告薛某诉被告某保险公司支公司拒绝支付保险金35050元。经法院庭前审查,被告作为某保险公司分公司下属支公司,未得到保险公司的法人授权,对外只有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无法进行财产赔付。

按照法院正常的审理流程,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起诉,经原告再次起诉后才能进行审理,此外驳回起诉不仅延长了原告维权时间,而且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当修武法院民事审判庭了解到薛某老伴患“脑梗塞”,需要费用大,家庭十分困难后,为帮助薛某尽早拿到保险金给家里的病人看病,民事审判庭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立即与应承担该民事责任的某保险公司分公司取得联系,并告知其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经过他们耐心细致地解释,该公司同意参加诉讼,案件当日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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