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怕犯错”心态须摒弃
2023-12-12 10:20:03 来源:中新资讯网 责任编辑:邱迎
中新资讯网12月12日电 在工作中,每个人都要接受监督,有人认为,既然工作方方面面都要接受纪委的监督检查,那么自己干的活越多犯错的风险也就越大,于是遇到问题绕着走、看见困难躲着行,整天想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最后“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这种因噎废食的观点折射出一些人对于纪委工作的误解,也是对自身工作职责的误判。
工作中的“失误”不等于主动犯的“错误”。在工作中犯错是在所难免的事情,但“错”与“错”之间亦有差别,由于经验不足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失误”,也不可与因贪念去假公济私、钱权交易而发生的主观“错误”一概而论。受到问责追责最后被严肃处理的,往往是主观故意犯错误;而对因客观原因引起的失误,大多是受到包容的。总之,只要不是原则之过、有心之过、贪私之过,而是一心为公的,就在“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范围之列。因此,“干的越多错的越多”这种将所有的错误混为一谈的想法,其实是打着概率的幌子偷换了概念。
不做则无过,但也无成。正如《孟子·离娄上》中有云,“不为事,何以成事”。因为怕犯错而不干工作,最后整日“占位子、领票子、混日子”,反而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失职。因怕出事就不干事,经不起推敲、站不住脚,到头来只会是一事无成。不履责终究要被问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做不了实事、做不出成绩的领导干部,肯定会被撤换,根本不用纪委来调查。“庭院里跑不出千里马,温室里长不出万年松”!现实中,很多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自愿到矛盾多、困难大、环境艰苦的地方工作,他们在经济建设主战场、脱贫攻坚第一线、改革开放最前沿摸爬滚打,敢于“做疾风劲草、当烈火真金”,最终在广阔舞台大展身手、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
“生怕犯错”阻碍个人成长进步。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就是不断“试错”、完善自我的过程。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日常工作中,“犯错”不可怕,犯错之后知道错在哪里、并寻求改正的方法,这才是应有的心态。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就是要求我们犯了错误敢于直面、勇于纠正。有一些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将“多做多错”奉为信条,反而错过了许多成长进步的“机会”。因此,端正态度,主动出击,积极行动,把每次“犯错”作为通往不犯错、少犯错境界的路径,积累经验,集聚能量,才能从“生怕犯错”到不犯错,才能在工作中有所建树。
切莫走入由“生怕犯错”到“随意出错”的“误区”。随着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实施,对容错机制和内容作了相应界定,“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可以拿“工作忙碌”“任务繁重”“业绩突出”等为借口而随意出错。打比方来说,广东、江苏GDP是西藏、青海的三十余倍,难道广东、江苏的领导干部就可以多犯几十倍的错误?或者说犯同样的错误,只承担几十分之一的责任?若以业绩为衡量可犯错误的尺度,岂不成了重要的部门、重大的任务反而能多犯错?这种思想,岂不荒唐可笑?担任重要部门职位的人员往往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期望,更应接受严格的监督,面对重要工作更应尽心做好,减少错误、失误。正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强调:“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尽管单位不同,平台不同,责任不同,但是纪律和规矩面前只能一视同仁,不管在哪儿干都没有违纪违规的理由,超越“容错”界限的错误行为都必将受到严肃查处。
(作者简介:鲁照印,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河南农投集团党委委员、省纪委监委驻河南农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