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地市资讯 > 信阳 > 法制 >

守护离异家庭儿童,民事法官向离婚双方当事人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书》
2022-07-07 10:14:27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潘再军
 中新河南网7月7日电 “离婚后,父母双方仍需正确履行实施家庭教育的义务和责任,我院向你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书》,希望你照此文书切实履行相应职责……”。7月4日,罗山法院民事审判法官董晓明依法向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送达《家庭教育指导书》,督促其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2013年9月,尚某和刘某登记结婚,2014年10月生育一子,婚后刘某一直外出打工,结婚十余年两人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双方缺少沟通和交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尚某遂诉请离婚并要求刘某抚养孩子,法院依法判决尚某与刘某离婚,婚生子由刘某抚养,尚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为避免父母离婚对未成年孩子造成心理伤害,法官当庭调解时,就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父母如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等方面对双方进行教育。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庭后董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家庭教育指导书》,指导父母离异后未成年人的抚养及家庭教育事宜,明确抚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当事人法律意识,体现了司法温度。
 
  罗山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纠纷时,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书》随案发放机制,常态化对涉未成年案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罗山县人民法院
 
  作者:尹月
 
  联系方式:0376-6362586

推荐阅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豫ICP备2021035336号-4      豫公网安备410104020032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