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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民法院:疫情期间居家隔离 公平正义不会缺席
2022-01-17 18:45:2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1月17日电(梁靖 吕海龙 杨凌霄)面对近期疫情严峻形势,禹州市法院及时转变工作思路,通过网上立案、微信调解、云间庭审等方式进行案件办理,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不接触、快办案、办好案,确保疫情期间公平正义不缺席。1月11日,在居家隔离的情况下,禹州市人民法院郭艳华法官通过微信群视频连线,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2021年李某因交通事故入院治疗,王某乾为其垫付近十万元医疗费,李某并向王某乾出具手续,表示愿意在收到理赔款后,返还王某乾为其垫付的医疗费。后因商议偿还款项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未果。2021年12月初,王某乾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偿还原告为其垫付的医疗费10万元。
  
  承办法官郭艳华在受理该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后,积极联系双方调解,但双方对金额争议过大,未能调解成功。经与双方进一步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除了争执的金额外,还因医疗费票据原件由原告保存,导致被告未能主张医疗费,致使矛盾不断加大,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被告还就案件的保全和管辖权提出异议,并提出反诉。
  
  法官郭艳华在审查被告提出的异议及反诉期间,突如其来的疫情打断案件的正常审理,由于人员流动限制不能上班处理案件,于是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沟通并耐心做调解工作,找准双方矛盾集中点,明理释法解开双方心结,在双方情绪缓和后,及时组织建立微信群进行网络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在春节前支付原告73000元,同时原告将医疗费原件交付被告。
  
  由于疫情原因,双方均同意由原告先将票据原件提交法庭,被告也表示不再提出保全及管辖权异议,同时撤回了反诉。至此,双方矛盾得以化解。疫情期间,法官郭艳华在居家隔离的情况下,却未停下追求公平正义的脚步,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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