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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区人民法院:妥善审理刑事案件 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2022-01-04 18:29:17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1月4日电(梁靖 张璐 付屹)近日,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劳务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寇俊杰犯故意伤害罪,判决其赔偿被害人相应损失并免于刑事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6日下午16时左右,被害人蔡某酒后到其曾经工作的某酒店,将其中一办公室木门跺坏后离开现场。被告寇某作为经理得知该情况后打电话质问蔡某情况,二人见面发生口角争执继而厮打,寇某朝蔡某腰部踹一脚后致蔡某轻伤二级。
  
  建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认真阅研,吃透案情,根据本案情况决定案件的侧重点。在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引发具有一定过错且双方有调解意愿的前提下,考虑到该案正值疫情期间,被告人系某酒店负责人,如果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将会影响酒店正常经营,存在一定隐患。综合多方面原因,主审法官当机立断:调解。
  
  庭审前,主审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教育引导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认真考虑。在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说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平衡双方情绪,把握时机,及时促成了和解。最终被告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14万元,被害人予以谅解并表示同意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罪前罪后表现,建安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寇俊杰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今年以来,建安区法院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采取刑民结合、审诉辩参与等灵活多变的机制,坚持法情理相结合,寻找并把握双方均可接受的最佳调解点,按照自愿合法原则,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调解,不断探索尝试审理经验。该案既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一定程度保障企业能够正常经营,有力的维护区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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