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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民法院:积极调解维护合法权益 原告赠送锦旗致谢法官
2021-12-30 14:37:39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12月30日电(梁靖 刘少玄)刚开完一个庭,法官曹会娟脱掉法袍,来不及喝口水,赶紧一路小跑来到法院门口,边接锦旗边向李某夫妇道歉:“真是不好意思,大冷天让你们等着我。”“没事,我们心理暖和,多等一会儿也没关系!”
  
  12月28日上午,天气寒冷,李某与丈夫来到禹州市人民法院门口,不顾门卫工作人员把锦旗留下的劝说,执意要把锦旗送到曹会娟手中。
  
  去年8月份的一天,李某驾驶四轮电动车行至建设路与颍川路交叉口路东50处时,与对向行驶而来的一辆小轿车相撞。事故不仅造车两车损坏,李某及四轮电动车上的两个孩子均受伤倒地,并随即被送往市人民医院救治。
  
  经交警认定,小轿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造车李某全身多处骨折,住院治疗50余天,后经鉴定李某右胫骨上端粉碎性骨折致右膝关节功能部分丧失,伤残等级为十级。李某两个孩子也造成不同程度伤情。
  
  事故给李某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为维护合法权益,李某及两个孩子遂向禹州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关费用。承办法官曹会娟及时了解案情,查明案件事实。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充分释法明理,12月17日,原告与被告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小轿车投保交强险的某保险公司赔付原告李某及两个孩子各项损失12万元,由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某保险公司赔付各项损失7.9万元(含二次手术费用)。
  
  达成调解协议后,曹会娟法官又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履行调解协议。李某及两个孩子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笼罩在一家人头顶的阴霾也终散去。为表达感激之情,李某及丈夫专门赶赴法院,亲手将一面锦旗交到承办法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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