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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灶具损坏引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2021-12-08 18:20:00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12月8日电(梁靖  吴志军)“多亏了咱们调解员费心,主持公道,帮俺们挽回了经济损失,真是太感谢了。”近日,一起因燃气灶具面板破裂引发的纠纷,在许昌市襄城县库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调解下得到了妥善化解,当事人杨某连声表示感谢。
  
  今年5月份,库庄镇某社区通了天然气。按照天然气公司的要求,该社区的杨某缴纳了3660元的初装费,800元的燃气灶具费以及100元的保险费,承诺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保险公司承担。不料,11月22日,灶具面板突然发生了爆裂,导致燃气灶具完全不能使用。
  
  她多次找到燃气公司驻库庄镇代办点要求赔偿,但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
  
  无奈之下,杨某通过社区干部引导,找到库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库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申请后,随即指派专职调解员前往某社区深入社区对纠纷进行调查了解。在掌握了一定的证言证据后,他首先找到天然气公司驻库庄镇代办点的负责人讨要说法。但代办点负责人称,他们当初只是推荐使用赵某经销的燃气灶具,灶具面板无故破裂,杨某应向经销商赵某索赔。
  
  “群众安装的燃气灶是燃气公司推荐的,并承诺赵某的灶具质量过关,群众是信任燃气公司才安装的,现在出了质量问题就一推了之,将会严重损害公司的声誉。”调解员根据调查的情况当即予以驳斥。燃气公司代办点负责人自知理亏,陪同调解员找到赵某。赵某在勘察过现场后,声称自家的灶具质量没有问题,主要是杨某安放灶具的灶台洞掏的过大,灶具不能很好地固定在灶台上,长期超负荷受力才导致面板破裂。
  
  调解员并不认可赵某的托词,他认为,即便是杨某的灶台洞掏的过大导致的灶具损坏,可灶具是赵某安装的,应该及时提醒;灶具在保质期内损坏,在损坏原因不能确定情况下,经销商应该调换或者赔偿。
  
  可赵某认为不是产品质量问题,自己赔偿也很“冤枉”。调解员经过权衡,在了解当初缴纳了燃气保险费的情况下,决定以安全事故为由,向承保的某保险公司索赔。
  
  随后,调解员联系到某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在说明情况后,又一起到杨某家现场勘验。在此过程中,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客观分析问题,耐心说理释法,讲明利害关系,多次做某保险公司负责人的工作。最终,让某保险公司作出符合保险理赔条款的意见,当事几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相关方经现场勘查,根据用户灶具使用折旧情况,由某保险公司赔偿杨某704元,这场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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