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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首例物业涉恶案一审宣判 首犯获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
2021-12-03 11:38:57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12月3日电(梁靖 宋帆)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毛某永为首的6人恶势力团伙案一审公开开庭宣判,当庭以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毛某永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及两万至三万不等罚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钱款。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4年以来,以被告人毛某永为首、以被告人王某霞、魏某涛、王某雨、赵某君、毛某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禹州某小区,通过物业公司,使用暴力、威胁和拦截、辱骂、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多次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在被告人毛某永的组织、领导、指挥下,使用威胁、拦截等手段强迫多名业主使用自己提供的装修材料和人工上料,任意占用多名业主的水费押金,到业主工作单位扯横幅闹事,持凶器威胁、恐吓、辱骂业主,阻挠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业主实施断水、断电、断电梯等手段进行打击报复。
  
  法院审理认为: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累积非法影响、谋求强势地位,使多名业主产生恐惧、恐慌心理,严重影响该小区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这是许昌市首例公开宣判物业涉恶案,通过此次宣判,有效打击了“黑物业”,有效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魏都区人民法院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秉持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勇于担当、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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