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通过“网恋”实施团伙诈骗案件
2021-09-02 18:47:49 来源:中新河南网 责任编辑:关潼
中新河南网9月2日电(梁靖 宋帆)“网恋”在这个信息网络如此发达的年代,已然成为年轻人时髦选择,当你为找到“白富美”“高富帅”而欢呼雀跃时,殊不知已踏入了骗子的圈套。所谓“杀猪盘”就是一种新兴的网络诈骗形式,犯罪分子把受害人叫猪,管一些社交网站叫猪槽,把聊天剧本叫做猪饲料,把谈恋爱叫养猪,把诈骗钱财叫“杀猪”。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通过“网恋”进行“杀猪”诈骗的团伙诈骗案件,仅仅6个月,就有七百多名受害人惨遭“杀猪”,诈骗金额高达98余万元。
王某一,女,1996年人,高中毕业后一直处于无业,在2019年,她和李某注册了“许昌市魏都区某品牌箱包饰品店”,并使用该工商注册信息制作微信商城小程序实施诈骗。
王某一伙同他人,售卖该诈骗小程序,然后再由王某二招募人员,在许昌市区某写字楼内,利用微信号,虚构单身“白富美”女性,与单身男性聊天。
待与被害人聊得火热之时,便与被害人在网上确定恋爱关系,并以增进感情为由,向被害人提出互送礼物或索要礼物的要求,要求被害人在其制作的微信商城小程序中购买礼物。
如果只是被害人单方面赠与礼物,那么该微信商城会采用邮寄空包裹或购买快递号的方式获取快递单号,以此博得被害人的信任。如果是互送礼物,该诈骗团伙便采购与商城中同款商品的假冒产品寄给被害人,而被害人在商城中购买商品支付的是正品价格。
被害人以为自己购买了礼物送给自己甜美的“网恋女友”,殊不知这是一个“杀猪”迷魂阵。王某一团伙利用这种手段在尝到甜头后,便又相继开发出若干类似的微信商城小程序,以此继续“杀猪”诈骗。
经检察机关指控,多方取证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依法宣判该案中以王某一、王某二等人为首的诈骗团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其中王某一、王某二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法官提醒:网上交友请务必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涉及金钱往来一定要提高警惕,并与身边亲朋好友多沟通、多询问,防止落入“杀猪圈套”。一旦发现对方有不对劲的地方,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的措施,对于以谈恋爱为由各种购物、投资之类的,一定要拒绝,不要被“爱情”冲昏了头脑。